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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7-07-1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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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概要描述】我公司为实施股权投资,现拟委托中介机构对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全部权益及我公司投入的无形资产部分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本次投标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中介机构报名。
- 发布时间:2017-07-19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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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CWB20170002
我公司为实施股权投资,现拟委托中介机构对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全部权益及我公司投入的无形资产部分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本次投标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中介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以及我公司拟投入新公司的无形资产部分的评估。
二、项目目的:股权投资。
三、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31日。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进入浙江省国资委公布的“2016年委托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名单”中的中介机构。
五、被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道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公司注册地址:浙江杭州下城区沈家路319号。经营范围:交通领域安全监控、隧道节能控制、交通能源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截止2017年5月31日,资产总额856万元,负债合计227万元,所有者权益629万元;1-5月主营业务收入246万元。
六、投标书制作及投标说明
(一)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书,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二)投标书应包含以下内容: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工作方案;项目组成员及分工、项目保障措施以及复核等质量保证手段;项目完成时间;收费标准等。
(三)投标人应书面提交正本一份,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书进行密封(封口处加盖公司骑缝章,密封袋正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付给招标人。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送交的,招标人对投标书的误投和开标前的拆封不负责任。除上述形式送达外,招标人拒绝接受电报、电话、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书亦不被接受。
(四)提交投标书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书进行修改或撤销,但须注明“修改投标书”或“撤销投标”字样,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该书面通知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除文字错误外,投标书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必要的修改须由签署投标书的负责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签章。
(五)投标书中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小写数字有差别的,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七、投标书送达时间及地址
(一)投标人应将密封后的投标书,应于 2017年7月25日14时之前送到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逾期不再接受投标。
(二)投标书送达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庙后王路125号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邮编: 310051,联系电话:0571-87239556。
八、评标
本次招标将于 2017年7月25日 16时前,对投标书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标。开标后,招标人设立的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对投标人投标书各自进行评分,当场统计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情况,并按分数高低顺序排出名次,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若出现多名相同最高得分者的情况,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中标;若报价仍一致,报价一致的投标人再次出价,直至价低者中标。
九、合同签订
(一)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对落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发落标通知书,不退还投标书及资料。
(二)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要求与相关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人可主动或应投标人要求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后将通知当时已经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以电子文档形式通过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imee.com.cn)公告。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应以最近的招标公告为准。
(二)中标人签订《业务约定书》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进场开展工作的,合同终止,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人。
(三)若参加投标人只有一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前提下,则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合理价格后直接确定中标人。协商不成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无人参与投标的,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另行指定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
(四)中标人不得将中标业务转包给其他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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